编辑老师:
我是秣陵中学高三学生,因在晨读时看《红楼梦》被老师发现,老师要缓发我毕业证书一年半。本来,高考中就有对古典名著《红楼梦》的考试要求,我看《红楼梦》并没有错,老师对我做出这样的处罚,我觉得很不公平。学生 施某(化名)
调查附记: 昨天上午,记者来到秣陵镇见到了被处罚学生施某。施同学说,事情发生在4月8日早晨,当时是学校规定的晨读课,因为读书有些累了,他就拿出名著《红楼梦》看,很快被巡查的年级主任徐老师看到了。徐老师没收了他的书,并在全班宣布,要缓发他的毕业证书一年半。
下午,记者来到秣陵中学,见到该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孙某和当事老师、高三年级主任徐某。徐某介绍,4月8日晨读期间,他确实告诉施同学将会被缓发毕业证书一年半,同时在《高三学生处理备忘录》进行了记录。
徐某解释,《红楼梦》确实是高考要求的名著考试科目,但不是整部书都考,只是考一些章节。为了便于学生学习,学校已经把这些内容成文,发给学生了。同时,徐老师称,这也并不是一种正式的处分决定,只不过是一种对学生警告的手段,目的是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学习。徐老师称,晨读是学校规定的读书时间,是有课堂纪律约束的。他可以看名著,但不是在晨读课上,在晨读课上读课外书就是违反了课堂纪律。
徐老师也表示,高中毕业证书是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的,不要说是他们高三年级没有权力缓发,就是学校也无权缓发。说白了就是“吓唬一下学生”,而且他在《备忘录》的处理决定一栏后面有一句话:“视二模成绩进步状况,可予减少或撤销。”
随后,徐老师给记者出示了《高三学生处理备忘录》。记者看到,确实在处理决定一栏后面有“视二模成绩进步状况,可予减少或撤销”这句话。
对于这件事,副校长孙某告诉记者,事情发生时,学校并不知道,充其量这只是高三年级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。同时,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,也只是高三老师的说法,他们也没有把这种决定报到学校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最多只能算是高三老师对学生的一种“口头警告”而已,不可能留存在学生档案里。
但孙副校长表示,徐老师这种处理方法出发点是好的,但是方法上确实不尽合理。学校已经要求徐老师对学生说清楚,并告诉他这不是处分,更不会记录在档案中。徐老师也告诉记者,在记者来采访之前,他已经向该学生说明了情况,并把没收的《红楼梦》交还到他的班主任手中,在适当的时候还给他,学生对此处理也表示满意。
记者 陈忠胜